山东启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可通过邮政寄递至申请人!

2022-11-07 16:44:09 发布来源:山东公安微信

11月1日,山东正式启动与山西、内蒙古、黑龙江等9省(区、市)间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10省(区、市)群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再回户籍地。

据了解,该项业务的最大受益群体将是少年儿童,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回户籍地,可在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就近办理。

此次启动的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的受理范围和条件:

受理范围

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南、重庆和贵州9省(区、市)在山东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居民,也就是从未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居民。

受理地点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受理条件

年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请办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需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材料,签订书面承诺书。未满16周岁的,需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申请材料。

收费标准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办理须知

尽量穿着深色、亮色有领或圆领上衣,勿穿白色上衣;勿佩戴美瞳类隐形眼镜或框架眼镜;将头发梳理整齐,不要梳的过高,耳朵外露,勿焗染过于鲜艳的发色;勿佩戴首饰(如发卡、耳环、项链等);勿化浓妆,拍照时表情端庄大方。

领取方式

受理地公安机关领取,或通过邮政寄递至申请人。

责任编辑: 张誉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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